浙江晟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食品级可回收包装薄膜9000吨、可回收塑料夹链500吨技改项目竣工环境
保护设施企业自行验收公示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浙江晟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食品级可回收包装薄膜9000吨、可回收塑料夹链500吨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浙江晟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食品级可回收包装薄膜9000吨、可回收塑料夹链500吨技改项目
建设地点: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中心大道 1199 号(8#厂房)建设单位:浙江晟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
环评编制单位:浙江翠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验收监测单位:浙江格临检测股份有限公司
环保设施设备设计单位:浙江天弘环境工程有限公司
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:台州市仁合环保咨询有限公司
建设内容:企业投资255万元,在原有设备的基础上购置在线破碎挤出切断一体机、夹链挤出机、搅拌机、合链机等设备,已建成规模为年产食品级可回收包装薄膜9000吨、可回收塑料夹链500吨的生产能力。
公示时间: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8月20日
联系人:洪岩顺
联系电话:150686192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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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 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